[律商网注]
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及处理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及处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此文件中《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地图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地图编制出版管理若干规定》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此文件中《上海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盐业管理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此文件中《上海市盐业管理若干规定》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此文件中《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019]16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区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此文件中《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上海市著作权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市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的规定》、《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校外实习暂行规定》、《上海市金山--吴泾乙烯管线保护办法》、《上海市出口加工区管理办法》、《上海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费包干使用办法》、《上海港口专用码头管理办法》、《上海市深井管理办法》、《关于上海市深井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此文件中《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此文件中《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上海市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规定(试行)》、《上海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上海市商品计量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砖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黄浦江大桥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此文件中《上海市燃气器具管理办法》《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管线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此文件中《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铁路客运站地区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此文件中《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暂行办法》《上海市宗教印制品管理办法》《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上海市集镇和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此文件中《上海市仓库防火管理规定》已被废止。
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
2010年12月2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6日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部分市政府规章作如下修改:
一、对规章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作出修改
(一)将下列规章中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2.《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3.《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4.《上海市民用机场航空油料管线保护办法》第十四条第七款;
5.《上海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6.《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7.《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8.《上海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9.《上海市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10.《上海市地图编制出版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
11.《上海市人民广场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三款;
12.《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款;
13.《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14.《上海市水上治安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第十三条第二款;
15.《上海市港澳居民及华侨暂住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16.《上海市沿海边防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17.《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18.《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19.《上海市档案馆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0.《上海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21.《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22.《上海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23.《上海市艾滋病防治办法》第三十九条;
24.《上海市流动人口卫生防疫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25.《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26.《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四十九条;
27.《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养老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
28.《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29.《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二)将下列规章中的“《行政复议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30.《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31.《上海市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32.《上海市商品计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33.《上海市统计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34.《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35.《上海市计量校准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36.《上海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37.《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38.《上海港口专用码头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39.《上海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40.《上海市燃气器具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41.《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4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43.《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44.《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45.《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
46.《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47.《上海市测绘成果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
48.《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49.《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50.《上海市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51.《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52.《上海市水上治安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53.《上海市港澳居民及华侨暂住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54.《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55.《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56.《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57.《上海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58.《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59.《上海市档案馆设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60.《上海市艾滋病防治办法》第三十八条;
61.《上海市流动人口卫生防疫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62.《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63.《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64.《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养老保险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65.《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四十八条;
66.《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第三十二条。
(三)将下列规章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7.《上海市内河港口管理办法》第五条;
68.《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第一条;
69.《上海市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一条。
(四)将下列规章中的“《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修改为“《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70.《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第一条、第六十一条;
71.《上海市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一条;
72.《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第十条;
73.《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
74.《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
75.《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第十八条第二款。
(五)将下列规章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76.《上海市人民广场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三款;
77.《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二款;
78.《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
79.《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
(六)将下列规章中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修改为“《上海市绿化条例》”
80.《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第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81.《上海市人民广场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三款;
82.《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
83.《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二款;
84.《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
85.《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第五十三条。
(七)将下列规章中的“《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修改为“《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86.《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一条;
87.《上海市人民广场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
88.《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款;
89.《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一款;
90.《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一款。
(八)将下列规章中的“《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91.《上海市人民广场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三款;
92.《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二款;
93.《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
94.《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
(九)其他
95.将《上海市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中的“国务院批准的《技术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修改为“《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
将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二)项中的“《技术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96.将《上海市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第一条中的“第十九条”修改为“第二十八条”。
97.将《上海市旅行社管理办法》第一条中的“《旅行社管理条例》”修改为“《旅行社条例》”。
98.将《上海港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修改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99.将《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100.删除《上海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费包干使用办法》第一条中的“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23号)”。
101.将《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的“《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为“《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102.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中的“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03.将《上海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一条中的“实现国家提出的在本世纪末散装水泥占水泥总产量(以下简称散装率)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104.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中的“《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05.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后增加“《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106.将《上海市测绘成果管理规定》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107.将《上海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中的“《上海市征收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暂行办法》”修改为“《上海市排水设施使用费征收管理办法》”。
108.将《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将第十四条第二款中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修改为“《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09.将《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将第十五条第二款中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修改为“《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10.将《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中的“《印刷品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修改为“《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将“《上海市取缔无照经营和非法交易市场暂行规定》”修改为“《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111.将《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项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12.将《上海市水上消防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13.将《上海市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的规定》第一条、第十四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将第九条、第十五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
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及处理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及处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此文件中《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地图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地图编制出版管理若干规定》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此文件中《上海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盐业管理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此文件中《上海市盐业管理若干规定》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此文件中《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019]16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区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此文件中《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上海市著作权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市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的规定》、《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校外实习暂行规定》、《上海市金山--吴泾乙烯管线保护办法》、《上海市出口加工区管理办法》、《上海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费包干使用办法》、《上海港口专用码头管理办法》、《上海市深井管理办法》、《关于上海市深井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此文件中《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此文件中《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上海市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规定(试行)》、《上海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上海市商品计量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砖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黄浦江大桥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此文件中《上海市燃气器具管理办法》《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管线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此文件中《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铁路客运站地区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此文件中《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此文件中《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暂行办法》《上海市宗教印制品管理办法》《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上海市集镇和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已被废止。
根据《上海市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此文件中《上海市仓库防火管理规定》已被废止。
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
2010年12月2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6日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部分市政府规章作如下修改:
一、对规章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作出修改
(一)将下列规章中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2.《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3.《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4.《上海市民用机场航空油料管线保护办法》第十四条第七款;
5.《上海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6.《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7.《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8.《上海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9.《上海市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10.《上海市地图编制出版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
11.《上海市人民广场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三款;
12.《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款;
13.《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14.《上海市水上治安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第十三条第二款;
15.《上海市港澳居民及华侨暂住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16.《上海市沿海边防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17.《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18.《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19.《上海市档案馆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0.《上海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21.《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22.《上海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23.《上海市艾滋病防治办法》第三十九条;
24.《上海市流动人口卫生防疫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25.《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26.《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四十九条;
27.《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养老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
28.《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29.《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二)将下列规章中的“《行政复议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30.《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31.《上海市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32.《上海市商品计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33.《上海市统计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34.《上海市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35.《上海市计量校准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36.《上海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37.《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38.《上海港口专用码头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39.《上海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40.《上海市燃气器具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41.《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4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43.《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44.《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45.《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
46.《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47.《上海市测绘成果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
48.《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49.《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50.《上海市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51.《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52.《上海市水上治安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53.《上海市港澳居民及华侨暂住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54.《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55.《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56.《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57.《上海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58.《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59.《上海市档案馆设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60.《上海市艾滋病防治办法》第三十八条;
61.《上海市流动人口卫生防疫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62.《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63.《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64.《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养老保险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65.《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四十八条;
66.《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第三十二条。
(三)将下列规章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7.《上海市内河港口管理办法》第五条;
68.《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第一条;
69.《上海市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一条。
(四)将下列规章中的“《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修改为“《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70.《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第一条、第六十一条;
71.《上海市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一条;
72.《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第十条;
73.《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
74.《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
75.《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第十八条第二款。
(五)将下列规章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76.《上海市人民广场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三款;
77.《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二款;
78.《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
79.《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
(六)将下列规章中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修改为“《上海市绿化条例》”
80.《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第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81.《上海市人民广场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三款;
82.《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
83.《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二款;
84.《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
85.《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第五十三条。
(七)将下列规章中的“《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修改为“《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86.《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一条;
87.《上海市人民广场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
88.《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款;
89.《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一款;
90.《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一款。
(八)将下列规章中的“《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91.《上海市人民广场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三款;
92.《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二款;
93.《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
94.《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
(九)其他
95.将《上海市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中的“国务院批准的《技术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修改为“《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
将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二)项中的“《技术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96.将《上海市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第一条中的“第十九条”修改为“第二十八条”。
97.将《上海市旅行社管理办法》第一条中的“《旅行社管理条例》”修改为“《旅行社条例》”。
98.将《上海港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修改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99.将《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100.删除《上海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费包干使用办法》第一条中的“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23号)”。
101.将《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的“《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为“《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102.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中的“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03.将《上海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一条中的“实现国家提出的在本世纪末散装水泥占水泥总产量(以下简称散装率)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104.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中的“《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05.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后增加“《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106.将《上海市测绘成果管理规定》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107.将《上海市合流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中的“《上海市征收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暂行办法》”修改为“《上海市排水设施使用费征收管理办法》”。
108.将《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将第十四条第二款中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修改为“《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09.将《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将第十五条第二款中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修改为“《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10.将《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中的“《印刷品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修改为“《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将“《上海市取缔无照经营和非法交易市场暂行规定》”修改为“《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111.将《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项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12.将《上海市水上消防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13.将《上海市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的规定》第一条、第十四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将第九条、第十五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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