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港澳居民及华侨暂住证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

上海市港澳居民及华侨暂住证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
  
[律商网注]
根据《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沪府发[2011]51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上海市港澳居民及华侨暂住证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

2010年12月20日

  (1996年8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暂住在本市的港澳居民、华侨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港澳居民是指定居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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