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9号

2021年9月29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1年9月9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马兴瑞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对《广东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等12部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等8部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

  一、广东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1985年3月29日粤府[1985]46号公布,1998年1月18日粤府令第35号修改)

  二、广东省衡器管理办法(1989年11月6日粤府[1989]135号公布)

  三、广东省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档案管理规定(1990年5月16日粤府[1990]49号公布)

  四、广东省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管理办法(1991年6月3日粤府函[1991]137号公布,2017年7月20日粤府令第242号修改)

  五、广东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1991年8月2日粤府[1991]99号公布)

  六、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若干规定(1993年5月12日粤府函[1993]257号公布)

  七、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1997年11月7日粤府令第30号公布)

  八、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1998年6月10日粤府令第41号公布)

  九、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2009年11月16日粤府令第141号公布)

  十、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2011年6月14日粤府令第159号公布,2018年1月23日粤府令第251号第一次修改、2019年12月5日粤府令第269号第二次修改)

  十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试行办法(2015年4月20日粤府令第213号公布,2019年12月5日粤府令第269号修改)

  十二、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2004年12月31日粤府令第94号公布)

  附件2: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部分条款的规章

  一、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1986年12月31日粤府[1986]第168号公布)
  修改内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为县城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为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
  “(四)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工矿园区域范围。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