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25期 北交所规则解读——北交所正式制度较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

序言

2021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20件相关规则,北交所正式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10件相关规则。2021年11月2日,北交所继续公布了33件配套规则。北交所的相关规则于2021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制度在个别方面有所变化。为能精准掌握有关政策,本期热点话题就正式制度较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进行对比,供参考。

主要变化对比


注:以下表格内下划线部分为删掉内容

一、关于首发上市

(一)募集资金用途
1.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 

2.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形 

3.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处理 

(二)监事会对申报文件的职责 

(三)不计入审核时间的情形 

(四)持续督导期间 

(五)信息披露责任人承担义务起始时间 

二、关于信息披露

(一)监管措施 

(二)信息披露的责任方 

(三)重大事项披露 

(四)重大交易披露 

(五)重大诉讼披露 

(六)重大风险披露 

(七)关于一致行动人 

三、关于上市公司治理

(一)关于表决权差异安排变更 

(二)关于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事项 

四、关于股票买卖

(一)董监高股票锁定期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锁定期 

五、关于股权激励 

六、关于再融资

(一)再融资的形式 

(二)不得发行可转债的情形 

(三)持续督导期间 

(四)对瞒报、漏报、造假等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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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内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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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赵廷凯 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邮箱:zhaotk@myhrtr.com
主要业务领域:企业改制、境内外首次股票发行与上市(A股、B股、H股、S股、N股等)、上市公司再融资(增发、配股、可转债、公司债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企业和政府发行债券(票据)、新三板挂牌、基金运作、跨境投融资、常年法律顾问、重大民商案件代理等。赵廷凯律师在协助企业制定和实施资本运作战略和策略、解决疑难复杂IPO和公司商务法律问题、协助企业领导人实施法律策略等方面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被CBJL《商法》评为2020年度“100位中国业务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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