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政府令[1996]第49号

1996年7月20日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和省政府要求,经过清理,市政府决定废止《大连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规定》等84件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见附件)。

  附件:大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84件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标题文号

1 大连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规定市政府令第12号

2 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告大政发[1982]155号

3 转发市人防办关于加强防空警报管理的报告大政办康字[1984]111号

4 关于公路义务建勤暂行规定大政发[1986]25号

5 大连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财物安全管理规则大政发[1986]56号

6 关于事业单位办企业若干问题暂行规定大政发[1986]166号

7 大连港港口管理暂行条例大政发[1987]12号

8 大连市派出国进修人员工作管理办法大政发[1987]36号

9 大连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大政发[1987]94号

10 关于加强对增殖对虾的保护和管理的通告大政发[1987]105号

11 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的通告大政发[1987]179号

12 大连市外国企业驻连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大政发[1988]216号

13 大连市人才流动管理办法大政发[1988]234号

14 大连市地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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