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律商网注]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25〕25号),此文件中《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已被废止。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京政发〔2022〕32号

2022年11月5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1件市政府文件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符的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1〕3号)
  将第四部分第(三)项中“存在文物安全隐患不自觉整改,或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监管部门通知后逾期未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修改为“存在文物安全隐患不自觉整改,或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监管部门通知后逾期未改正的,进行约谈”。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