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惠府[2008]144号
2008年11月2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市政府从2008年4月起,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2007年12月31日以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继续有效实施的24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现决定对主要内容与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不一致,以及主要内容与新的或已作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不相适应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出台的政策代替的,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惠州市房屋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7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惠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说 明 |
| 1 | 惠州市房屋交易管理暂行规定 | 惠府[1988]57号 | 已执行《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2008年2月15日建设部发布的《房屋登记办法》。 |
| 2 | 惠州市流动人口疟疾管理实施细则 | 惠府办[1989]46号 | 设定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不符合《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
| 3 | 惠州市区公有房产管理暂行规定 | 惠府[1989]70号 | 已执行《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办法》。 |
| 4 |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红花湖景区规划范围的通知 | 惠府办[1992]38号 | 主要内容不适应当前管理实际。 |
| 5 |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注销过期无效土地使用和建房许可证件的通知 | 惠府办[1992]56号 |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
| 6 |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 惠府[1992]85号 | 已被《关于禁止在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惠府[2008]13号)代替。 |
| 7 | 惠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 | 惠府[1992]101号 | 主要内容与2004年8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矛盾。 |
| 8 | 惠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实施细则 | 惠府[1994]4号 |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粤府令第79号)不一致。 |
| 9 | 惠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施细则 | 惠府[1994]5号 | 内容与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不一致。 |
| 10 | 惠州市保护和合理利用大亚湾水产资源保护区贝类资源的规定 | 惠府[1994]24号 | 主要内容不适应当前管理实际。 |
| 11 |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 | 惠府办[1994]42号 | 已执行原国家计委2000年重新修订发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