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人民武装部,市级各部门,市属及驻泸企事业单位:

  2001年冬季,我市接收退役士兵2983人,其中应作城镇安置的城镇义务兵667人、转业士官159人。为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2001]3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军区川府发[20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政治、顾大局,进一步提高做好退伍士兵安置工作的认识

  今年,我市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虽与去年相比略有减少,但其难度更大。由于市、县区、乡(镇)机关机构改革,企业破产、改制等原因,就业岗位减少,各单位接收退役士兵十分有限。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从讲政治的高度,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加强军队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泸州经济发 展的大事来抓。要按照《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省政府、省军区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营造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今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完成。 二、切实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退役士兵的思想实际,深入宣传现行安置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使退役士兵了解泸州深化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要引导退役士兵正确认识国家改革和建设的形势,正确认识当前就业安置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观念;支持改革,体谅国家的困难,服从政府安排,保持人民军队优良传统,积极投身改革开放事业,为泸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