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治安联防工作暂行规定

青岛市治安联防工作暂行规定
  
[律商网注]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此文件已被废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安全保卫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山东省乡镇、街道治安保卫责任制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治安联防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的群众性治安保卫力量。

  第三条 治安联防组织的主要任务是:维护乡(镇)街道管区(村)、民民楼院、公共场所、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和预防违法犯罪活动,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