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郊区主要河道保护范围的规定(2010年修改)

关于划定郊区主要河道保护范围的规定(2010年修改)
  
关于划定郊区主要河道保护范围的规定(2010年修改)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6号

2010年11月27日

  (1986年5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办发51号文件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6号令修改)

  为加强本市郊区主要河道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供水、排水通畅,根据《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将本市郊区主要河道(含引水渠、排灌渠道)两侧划定保护范围,并作以下规定:

  一、本市郊区各主要河道保护范围起止地点
  (一)永定河:自三家店拦河闸起,左岸至梁各庄(含新北堤),右岸至金门闸;
  (二)潮白河:自潮白河汇合口起,左岸至市界,右岸至牛牧屯引河;
  (三)怀河:怀柔水库坝下至潮白河;
  (四)温榆河:沙河闸至北关拦河闸;
  (五)北运河:自北关拦河闸起,左岸至牛牧屯引河口,右岸至市界;
  (六)运潮减河:北关分洪闸至师姑庄闸;
  (七)凉水河:马驹桥闸至北运河;
  (八)京密引水渠:宫庄子进水闸至绣漪闸;
  (九)潮河总干渠:提辖庄至唐指山水库;
  (十)港沟河:许各庄节制闸经军屯排污闸至市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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