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83号
2026年3月31日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6年3月31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一、对《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的修改
1.将第四条第三款,第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一条中的“行政审批局”均修改为“政务服务部门”。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83号
2026年3月31日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6年3月31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一、对《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的修改
1.将第四条第三款,第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一条中的“行政审批局”均修改为“政务服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