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阜政发[2018]27号
2018年6月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17]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结构优化与就业转型协同。坚持新兴产业发展与传统产业改造、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并举,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充分利用国家实施中原经济区建设、沿海地区产业加速转移、皖北振兴力度加大和稀缺的IPO上市绿色通道等一系列叠加政策机遇,大力推进以产兴城、产城融合的差异化发展模式,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壮大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多更高质量的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等,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小微企业降税减负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等一系列政策,强化金融、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着力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搭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加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向小微企业开放力度,为小微企业产品研发和试制提供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推动开放共享一批基础性专利或购买一批技术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和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参照社会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二、大力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
(三)支持新兴业态健康发展。制定推进共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展方向和扶持政策,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创新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抓手发展大智造产业,以生物技术为引领发展大健康产业,以循环技术为支撑发展大环保产业,以文化创意为特色发展大服务产业,不断增强新兴业态吸纳就业能力。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在减少行政审批、降低准入门槛、精简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上下功夫,改进新兴业态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降低投资创业的制度性成本。将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符合条件的新兴业态企业均可享受财政、信贷等优惠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带头购买新兴业态企业产品和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等)
(四)完善适应新兴业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制度。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从业者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要依法为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兴业态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五项社会保险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部分),对新招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他新兴业态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2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300元)和6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加快建设“网上社保”,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及转移接续提供便利。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等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基本住房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三、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收费管理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建立健全鼓励创业和宽容失败的保障机制,加强对创业者再创业的指导和服务。借助云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等信息化手段,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对行政许可项目标准化流程进行改进和完善。加强智慧化实体大厅建设,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升级,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依法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考评制。认真落实执法部门到企业检查报批制度,规范对企业的检查行为,严禁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提倡各执法部门对相关的检查项目进行联合检查。
......
阜政发[2018]27号
2018年6月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17]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结构优化与就业转型协同。坚持新兴产业发展与传统产业改造、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并举,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充分利用国家实施中原经济区建设、沿海地区产业加速转移、皖北振兴力度加大和稀缺的IPO上市绿色通道等一系列叠加政策机遇,大力推进以产兴城、产城融合的差异化发展模式,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壮大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多更高质量的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等,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小微企业降税减负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等一系列政策,强化金融、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着力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搭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加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向小微企业开放力度,为小微企业产品研发和试制提供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推动开放共享一批基础性专利或购买一批技术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和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参照社会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
二、大力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
(三)支持新兴业态健康发展。制定推进共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展方向和扶持政策,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创新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抓手发展大智造产业,以生物技术为引领发展大健康产业,以循环技术为支撑发展大环保产业,以文化创意为特色发展大服务产业,不断增强新兴业态吸纳就业能力。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在减少行政审批、降低准入门槛、精简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上下功夫,改进新兴业态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降低投资创业的制度性成本。将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符合条件的新兴业态企业均可享受财政、信贷等优惠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带头购买新兴业态企业产品和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等)
(四)完善适应新兴业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制度。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从业者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要依法为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兴业态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五项社会保险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部分),对新招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他新兴业态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2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300元)和6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加快建设“网上社保”,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及转移接续提供便利。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等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基本住房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三、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收费管理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建立健全鼓励创业和宽容失败的保障机制,加强对创业者再创业的指导和服务。借助云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等信息化手段,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对行政许可项目标准化流程进行改进和完善。加强智慧化实体大厅建设,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升级,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依法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考评制。认真落实执法部门到企业检查报批制度,规范对企业的检查行为,严禁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提倡各执法部门对相关的检查项目进行联合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