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阜政办[2018]5号
2018年2月13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47号)精神,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提升服务品质、增加服务供给,不断释放潜在消费需求。
(一)提质升级旅游消费
1.实施旅游强市“五个一批”建设工程。加快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推进全域旅游为方向,以“五个一批”建设工程为抓手,谋划一批旅游重大项目,推进核心景区和骨干景区培育工程。扎实推进颍州西湖和八里河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和开发,引进一批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建设一批旅游精品景区,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旅游线路,开发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旅游商品,培育一批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开展特色旅游小镇、优秀旅游乡镇、乡村旅游示范村和科普研学基地等创建活动。实施“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互联网+旅游特色产品开发”行动,强化旅游商品的创意设计与产品研发,引导旅游企业注册商标,培育旅游行业自主商标品牌,大力开展旅游商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深度挖掘本市地方文化内涵,培育地方特色的旅游品牌和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和营销力度,积极参加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和节庆旅游商品展销活动,重视利用电商平台营销旅游商品。努力推进知名旅游商品进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五进”工程。积极参与“安徽省旅游商品TOP100”评先活动。(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
2.实施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全域推进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发展。建设乡村旅游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农业+旅游”发展模式,创建“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建设功能完备、特色明显、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业园和休闲农业精品景点。制定乡村民宿服务地方标准,探索乡村酒店合作机制。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围绕中心城市建设乡村旅游休闲带,加快推进泉河经济示范区乡村旅游建设。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品质,加强乡村旅游简易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乡村旅游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食品安全监管,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舒适的乡村旅游环境。(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旅游。依法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允许具备牵引功能并安装有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按规定拖挂旅居车上路行驶。建设一批自驾车营地、房车营地、露营地和自驾车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阜城、颍上、太和自驾游中心城市。培育多样化的自驾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4.积极发展游船游艇旅游。贯彻落实国家邮轮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推进邮轮游艇旅游快速发展。依托淮河、颍河、泉河流域等拥有特色旅游资源的河湖,建设游艇码头,开展游艇租赁等旅游服务,力争开通2-3条水上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5.加快发展体育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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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政办[2018]5号
2018年2月13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47号)精神,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提升服务品质、增加服务供给,不断释放潜在消费需求。
(一)提质升级旅游消费
1.实施旅游强市“五个一批”建设工程。加快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推进全域旅游为方向,以“五个一批”建设工程为抓手,谋划一批旅游重大项目,推进核心景区和骨干景区培育工程。扎实推进颍州西湖和八里河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和开发,引进一批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建设一批旅游精品景区,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旅游线路,开发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旅游商品,培育一批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开展特色旅游小镇、优秀旅游乡镇、乡村旅游示范村和科普研学基地等创建活动。实施“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互联网+旅游特色产品开发”行动,强化旅游商品的创意设计与产品研发,引导旅游企业注册商标,培育旅游行业自主商标品牌,大力开展旅游商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深度挖掘本市地方文化内涵,培育地方特色的旅游品牌和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和营销力度,积极参加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和节庆旅游商品展销活动,重视利用电商平台营销旅游商品。努力推进知名旅游商品进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五进”工程。积极参与“安徽省旅游商品TOP100”评先活动。(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
2.实施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全域推进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发展。建设乡村旅游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农业+旅游”发展模式,创建“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建设功能完备、特色明显、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业园和休闲农业精品景点。制定乡村民宿服务地方标准,探索乡村酒店合作机制。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围绕中心城市建设乡村旅游休闲带,加快推进泉河经济示范区乡村旅游建设。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品质,加强乡村旅游简易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乡村旅游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食品安全监管,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舒适的乡村旅游环境。(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旅游。依法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允许具备牵引功能并安装有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按规定拖挂旅居车上路行驶。建设一批自驾车营地、房车营地、露营地和自驾车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阜城、颍上、太和自驾游中心城市。培育多样化的自驾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4.积极发展游船游艇旅游。贯彻落实国家邮轮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推进邮轮游艇旅游快速发展。依托淮河、颍河、泉河流域等拥有特色旅游资源的河湖,建设游艇码头,开展游艇租赁等旅游服务,力争开通2-3条水上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5.加快发展体育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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