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阜政发[2017]68号
2017年11月2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5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公益属性、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发挥黄淮文化、红色文化等文化资源优势,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省情、市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为打造文化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文物保护利用体系更加完善,文物事业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化强市建设、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
1.文物资源状况全面摸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良好,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明显改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2.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阜阳博物馆体系基本形成,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进一步加强,珍贵文物较多的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全部达标,馆藏文物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展览展示更加贴近社会,文博创意产业持续发展,有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实现向公众开放,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作用更加彰显。
3.文物保护法规规章日趋完善,文物执法督察体系基本建立,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4.文物行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文物保护研究成果不断丰富,文物保护科技水平和装备能力明显提高。
5.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格局基本形成,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促进对外文化交流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落实责任
(三)落实政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评估机制,每年对本行政区域的文物保存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检查评估报告送上一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强化主管部门职责。支持文化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文物行政机构建设,优化职能配置。各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职能,强化监管,守土尽责。
(五)加强部门协调。各地要建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文物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依法承担的保护文物职责。在有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中,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文化文物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文化文物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针对主要问题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和整治行动。公安、海关、工商、交通运输、文化文物等部门和单位要保持对盗窃、盗掘、盗捞、倒卖、走私等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完善严防、严管、严打、严治的长效机制,结案后应及时向文化文物部门移交涉案文物。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文化文物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教育部门要在文物工作急需人才培养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
三、加强保护
(六)健全文物登录制度。贯彻文物认定标准,规范文物调查、申报、登记、定级、公布程序。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认定公布工作。落实国家不可移动文物的降级撤销和馆藏文物退出等机制。加强市文物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我市文物资源目录和数据资源库,全面掌握文物保存状况和保护需求,实现文物资源动态监管,推进信息资源社会共享。
(七)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开展全市文物保护单位险情调查,对濒临倒塌、损毁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及时开展抢救保护工作,在资金安排上予以保障和倾斜。文物保护工程要遵循其特殊规律,依法实行确保工程质量的招投标方式和预算编制规范。强化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养护巡查和监测保护制度,及时发现和预防文物安全隐患,重视岁修,减少大修,防止因维修不当造成破坏。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注重维护文物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保存、延续文物的历史信息和价值。
推进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完成省、市、县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文物整体保护利用等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管理工作,积极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村落;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村落。
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实施近现代重要史迹与当代遗产保护利用工程。
......
阜政发[2017]68号
2017年11月2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5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公益属性、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发挥黄淮文化、红色文化等文化资源优势,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省情、市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为打造文化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文物保护利用体系更加完善,文物事业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化强市建设、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
1.文物资源状况全面摸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良好,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明显改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2.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阜阳博物馆体系基本形成,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进一步加强,珍贵文物较多的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全部达标,馆藏文物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展览展示更加贴近社会,文博创意产业持续发展,有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实现向公众开放,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作用更加彰显。
3.文物保护法规规章日趋完善,文物执法督察体系基本建立,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4.文物行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文物保护研究成果不断丰富,文物保护科技水平和装备能力明显提高。
5.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格局基本形成,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促进对外文化交流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落实责任
(三)落实政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评估机制,每年对本行政区域的文物保存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检查评估报告送上一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强化主管部门职责。支持文化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文物行政机构建设,优化职能配置。各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职能,强化监管,守土尽责。
(五)加强部门协调。各地要建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文物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依法承担的保护文物职责。在有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中,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文化文物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文化文物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针对主要问题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和整治行动。公安、海关、工商、交通运输、文化文物等部门和单位要保持对盗窃、盗掘、盗捞、倒卖、走私等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完善严防、严管、严打、严治的长效机制,结案后应及时向文化文物部门移交涉案文物。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文化文物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教育部门要在文物工作急需人才培养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
三、加强保护
(六)健全文物登录制度。贯彻文物认定标准,规范文物调查、申报、登记、定级、公布程序。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认定公布工作。落实国家不可移动文物的降级撤销和馆藏文物退出等机制。加强市文物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我市文物资源目录和数据资源库,全面掌握文物保存状况和保护需求,实现文物资源动态监管,推进信息资源社会共享。
(七)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开展全市文物保护单位险情调查,对濒临倒塌、损毁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及时开展抢救保护工作,在资金安排上予以保障和倾斜。文物保护工程要遵循其特殊规律,依法实行确保工程质量的招投标方式和预算编制规范。强化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养护巡查和监测保护制度,及时发现和预防文物安全隐患,重视岁修,减少大修,防止因维修不当造成破坏。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注重维护文物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保存、延续文物的历史信息和价值。
推进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完成省、市、县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文物整体保护利用等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管理工作,积极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村落;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村落。
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实施近现代重要史迹与当代遗产保护利用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