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2018年修订)

青岛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2018年修订)
  
[律商网注]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2021]285号),此文件已被修订。


青岛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2018年修订)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61号

2018年2月7日

  (1993年2月1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公布  根据1998年8月24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行政处罚等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8年2月7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青岛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费的实施办法>等27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用字管理,规范社会用字使用标准,维护国家文字的统一,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