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版)

上海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版)
上海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版)

2019年10月30日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应急联动机构
  2.3 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2.4 职能部门
  2.5 专家咨询机构
  3 预防预警
  3.1 预防
  3.2 预警分级
  3.3 预警监测
  3.4 预警信息发布
  3.5 预警响应
  3.6 预警解除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4.2 响应等级
  4.3 应急处置
  4.4 技术实施
  4.5 信息发布
  5 后期处置
  6 应急保障
  6.1 机构和人员
  6.2 物资保障
  6.3 通信保障
  6.4 经费保障
  6.5 责任与奖惩
  7 附则
  7.1 预案解释
  7.2 预案修订
  7.3 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本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网络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 20986-2007)等,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以及发生在其他地区且有可能影响上海城市安全运行的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其中,有关基础电信网络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适用《上海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有关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涉密网络和系统的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对,另行制定预案。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称“市委网信委”)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本市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对处置本市网络安全事件实施统一指挥。

  2.2 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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