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2002年修订)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2002年修订)
  
[律商网注]
根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7号),此文件已被修订。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2002年修订)

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

2002年3月30日

  (1996年12月17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 996年12月17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2号公告公布施行 2002年3月30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 2002年3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7号公告公布)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农业、科技、机构编制、财政等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保障和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业机械等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