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20]10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17]41号

2017年4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局,中央直属垦区:

  为了加强和规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制定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农业生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融合、提高农业效能等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共同管理,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
  财政部负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农业部分配及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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