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国办发[2014]30号

2014年6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活力,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二、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新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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