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律商网注]
根据《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9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令[2008]第3号

2008年7月12日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6月25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盛霖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用户的基本通信权利,保障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加强对邮政普遍服务的监督管理,推进建立和完善邮政普遍服务保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Please consent to the LexisNexis Terms and Conditions and Privacy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