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决定》 (益政发〔2017〕16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益政办发[2012]13号

2012年5月29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益阳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的孳生和扩散,防止疾病传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病媒生物,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其他动物传播给人,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生产生活的生物(包括鼠、蚊、蝇、蟑螂等)。

  第三条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遵循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众治理与专业治理、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