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5),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0年1月13日

工商个字[2000]第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好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