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

2011年3月3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1年3月28日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韩正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

  (2011年3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公布)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
  本市范围内利用专门住宿设施,主要以日为计费单位,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应当遵守《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本细则。

  二、将第四条第(三)项修改为:
  旅馆的总体布局应当符合其他安全防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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