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暂行办法》等48件部门规章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8号
2010年12月28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部对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并经2010年12月13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暂行办法》等48件部门规章(见附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卫生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48件)
| 序号 | 规章名称 | 公布机关 | 公布日期 |
| 1 | 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暂行办法 | 卫生部 | 1983.5.6 |
| 2 | 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 | 卫生部 | 1984.12.15 |
| 3 |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消毒剂、洗涤消毒剂卫生管理办法 | 卫生部 | 1985.8.5 |
| 4 | 食品营养强化剂卫生管理办法 | 卫生部 | 1986.11.14 |
| 5 | 食用煎炸油卫生管理办法 | 卫生部 | 1986.12.31 |
| 6 | 食品卫生检验单位管理办法 | 卫生部 | 1987.12.2 |
| 7 | 农村农药中毒卫生管理办法(试行) | 卫生部 | 1988.8.25 |
| 8 |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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