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7期 全球区块链、数字资产监管与实践

编者按

2019年10月24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我们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表明我国在区块链发展方面的政策趋势再次释放利好信号。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云峰 律师在分析了美国、欧洲、东盟、中东及拉丁美洲五个地区的区块链、数字资产监管政策及实践,本热点话题将整合以上重点问题,以便读者对我国的区块链政策与实践的比较认识。

美国

美国对于区块链技术、数字资产一直保持谨慎的监管态度,对于区块链技术的发展,美国政府一方面鼓励区块链技术创新,另一方面,对数字资产及ICO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大体而言,美国将数字资产分为证券类数字资产和非证券类数字资产。对于证券类数字资产,监管框架参考传统的联邦证券法体系,由美国证监会(SEC)实施监管,而对于非证券类数字资产,主要是由归属的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从数字资产交易中涉及到的洗钱、恐怖融资和其他金融犯罪及市场参与者保护方面进行监管。本文主要从证券类数字资产角度探讨美国对区块链及数字资产的监管模式。

重点问题1:证券类数字资产的认定

重点问题2:证券类数字资产的监管模式

重点问题3:与证券类数字资产相关的处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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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目前,欧洲大部分国家对区块链和数字资产行业尚未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且对数字资产的监管并不统一,主要分为三种态度:一是严格监管数字资产交易,打击非法活动,保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健;二是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对区块链、数字货币行业发展采取“观望”或“谨慎”的态度;三是对区块链和加密货币行业发展持鼓励、支持态度,引导金融机构为加密货币提供相关服务,完善征税和ICO的评估。下文主要针对已明确出台区块链、数字货币领域相关监管政策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梳理。

英国

德国

丹麦

瑞士

法国

爱沙尼亚

奥地利

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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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

从全球范围来看,东盟国家的数字货币监管政策相对较为严格,其中一些东盟国家仍处于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初期,ICO及数字货币交易监管框架仍处于空白阶段,多数国家在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监管方面仍然处于探索阶段。

新加坡

泰国

菲律宾

越南

印度尼西亚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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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

目前多数中东地区国家认为数字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资产等同的法律地位,且不能作为资产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对于区块链技术领域,许多国家则支持发展区块链技术,以促进其本国公共区块链项目落地应用。由于大部分的中东国家都禁止了数字资产交易,数字货币交易在整个中东地区依旧存在许多障碍。然而绝大多数中东国家在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由政府牵头,企业配合来探索区块链新技术的应用。本文针对主要出台区块链、数字货币领域监管政策的国家进行梳理。

迪拜

阿联酋

巴基斯坦

土耳其

埃及

伊朗

沙特阿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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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美洲

拉丁美洲各国对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多持鼓励态度,但对于数字资产则持不同的监管态度。大部分拉丁美洲国家政府正在尝试应用区块链技术提升政府透明度,应用领域包括国家财政收支检测、国家身份管理系统、银行服务、医疗保健等。本文将主要介绍墨西哥、委内瑞拉、阿根廷、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巴西、巴哈尔、玻利维亚,这八个拉丁美洲国家在区块链、数字资产领域的监管政策及实践。

墨西哥

委内瑞拉

阿根廷

哥伦比亚

厄瓜多尔

巴西

巴哈马

玻利维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