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18期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安排之律师视点——以税务、关务律师的角度

前言

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对于无形资产转让和使用、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各种业务往来的定价。在跨国经济活动中,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进行避税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税收逃避方法,其一般做法是:高税国企业向其低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低价;低税国企业向其高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高价。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减轻其税负的目的。

而转让定价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审核评估和调查调整等工作的总称。对于以逃避税收为目的的定价,税务机关将选取合理的方法进行部分甚至全额调整企业应税所得。与此同时,由于转让定价往往涉及货物的跨境交易,而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是海关监管的核心要素,因此除了税务机关之外,海关对跨国公司转让定价也十分关注。

本刊从税务和关务的角度展示律师对跨国公司转让定价问题的专业分析,以供读者在实务工作中对已有和将有的安排进行重新审视或参考借鉴。

税务篇

一、税务在行动

(一)为什么税务机关认为部分企业向境外关联企业支付劳务费不合理?

(二)企业向境外关联企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是否一定会被税务调整?

(三)企业对向境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已经代扣代缴了税款,税务机关还会进行纳税调整吗?

(四)实施反避税特别纳税调查调整时,税务机关一般采用什么方法对企业进行转让定价评估和纳税调整?

(五)什么样的企业会成为税务机关反避税的关注重点?

(六)税务机关通过什么方式发现企业存在避税嫌疑?

(七)近年来针对反避税,中国税务机关发布了哪些重要文件?

(八)近年来中国开展反避税有哪些典型案例?

二、公司应关注

(九)防范反避税风险,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十)预约定价安排对企业是否有利?

(十一)企业发现自身转让定价风险后,可以采取哪些防范措施?

(十二)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关联交易申报表中应报送哪些内容?

(十三)哪些企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而同期资料又包括哪些内容?

(十四)税务机关要求企业提供境外关联公司的信息,而企业可能无法及时获得,税务机关会因此豁免相关资料的要求吗?

关务篇

(一)如何理解海关审价语境下的“特殊关系”?

(二)海关在哪些情况下可能会以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为由对企业申报价格提出质疑?

(三)海关对跨国公司关联交易及转让定价安排一般持何种态度?

(四)海关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接受特殊关系下的申报价格?

(五)一般情况下,海关审核特殊关系是否影响成交价格的程序如何进行?

(六)特殊关系下的成交价格是否存在违法风险?

(七)几个典型的特殊关系项下海关案例

作者简介

石海磊律师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电话:13701702392
(021)68867180
邮箱:harry.shi@deheng.com
石海磊律师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等多项专业资格,并系高级会计师、澳洲会计师公会资深注册会计师。

石海磊律师在税务、财务与会计、法律以及企业战略管理等领域从业二十余年,曾任世界“财富500强”跨国公司大中华区财务总监、税务经理等,并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市政府财税主管部门等多个重要岗位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在税务筹划、合规、争议解决、跨境投融资、并购重组、外汇管理以及公司治理、企业风险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理论和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对金融、投资、制造、商业、贸易与高科技等行业,以及外籍人士跨国财务安排、高净值个人财富管理等方面提供量身定制的咨询顾问、规划设计。

赵晶律师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电话:13911906253
(010)85407643
邮箱:zhaojing@deheng.com
赵晶律师曾在海关总署政法司、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乌鲁木齐海关等海关系统机构工作,后在以海关事务、税务咨询为主营业务的咨询公司中任职至高级经理。

赵晶律师在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服务方面经验尤为突出,其服务包括关税筹划、进出口流程设计、相关商务协议的起草和审核、关务风险评估、与海关进行价格、归类磋商、协助企业应对海关稽查、海关行政处罚案件代理、刑事案件代理、国际贸易纠纷代理等。赵晶律师曾经服务过的客户包括拜耳、GE、上海通用汽车、华晨宝马、麦格纳、耐克、法国威立雅水务、迪堡金融设备、LG、江森自控、费尔菲尔德工业公司、神州数码、中石油、京东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