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12期 税务行政诉讼第一案:判决已定 思考未停
从2010年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始,历经七年,广州德发(广州德发房产建设有限公司)最终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就其起诉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一案,取得终审判决,并获得部分胜诉结果。“广州德发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第一起税务行政诉讼案,业界称其为“税务行政诉讼第一案”。
判决已定,但思考未停。税务法律圈为何如此关注此案?热议背后有哪些值得思考的地方?未来实践中可有指导意义?律商财税实践指引特邀众税务法律专家做深度解读和评析,汇集成此专题,以期更多维度的讨论。
“广州德发税案”全景图 [律商联讯整理]
• 争议焦点
• 裁判要点
• 案情时间轴
• 编辑注释
• 判决书原文
- 【首发】里程碑还是指路牌?——广州德发案热点下的冷思考 [董刚、叶永青、刘响,金杜律师事务所]
“相比于解决一件案件的争议,我们更关注解决一类案件的争议。如果有关部门认可本次判决的内容,最好的方法是以制定文件的方法进行跟进,方能使'税务行政诉讼第一案'成为名副其实的指路牌。”
- 【首发】论行使征税核定权的动因——评最高法广州德发税务行政诉讼再审案 [杨颖、严锡忠,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
“尽管最高法在本案中,首次从司法实践的角度阐明了一些税法重要原则......但遗憾的是,最高法对于行使征税核定权的动因却存在根本性的认识错误,这极易导致税法实践中征税权被过度放大。”
- 【首发】税务抗辩中的王炸:滞纳金抗辩——评广州德发与广州地税税务决定案 [王永亮,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作为最高院第一个提审的税务案件,广州德发最终在滞纳金上得分,更像是一种运气,可遇而不可求。”
- 【首发】广州德发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评析 [黄诗成、韩烁,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
“长期以来,围绕税务稽查局的执法主体及执法权限问题一直争议不断,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作出过不同的认定。随着广州德发案最高院判决结果出炉,大税务稽查局的格局已隐然形成。”
- 税务律师解读最高法税务行政诉讼提审第一案 [税务争议部,华税律师事务所]
“类似很多案件的症结就在于我们需要认真审视法律赋予的税务机关对'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核定权是否合理、于法有据。”
- 最高法税务行政诉讼提审第一案评析之滞纳金 [明税律师事务所]
“撤销追征滞纳金有理有据,但最高院说理不够充分。”
[2016-04-05] 最高法院提审“德发案”显示税务行政诉讼变化 [马艳娟]
[2015-07-21] 聚焦最高法院提审“广州德发案”:两大核心争议焦点分析 [税务争议部,华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