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50期 疫情下的重生——企业重整制度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全国,导致实体经济损失严重,餐饮、旅游等众多行业遭受重创。大量的企业收到疫情的影响无法如期复工,诸多企业难免陷入经营困境或者面临潜在的经营困境。而破产重整制度,作为《企业破产法》提供的强大制度工具,是对挽救短期陷入困境但仍有运营价值的企业的重要法律指引和保障,对困境中的企业降低损失,甚至从这场疫情中实现“突围重生”具有重大意义。
本期热点话题对我国破产重组法律制度进行了简单梳理,包括虽未被《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但是在各地司法实践已进行了诸多探索的“预重整制度”,以供参考。
破产重整作为企业再生、债务解决的一道重要程序,在企业挽救、债务化解实践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程序。重整制度的本意是对陷入经营困境但仍有重生希望的企业的一种司法救济程序。破产重整有别于破产清算主要在于其目的是要挽救企业,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破产重整的对象应当是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困境企业。但是对于如何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挽救价值和挽救可能性,最高人民法院却没有给出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实务中,破产重整需要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对困境企业是否具有重整价值的识别,不同参与主体会有不同的考量,债权人、投资人、债务人乃至政府部门均有不同的企业重整价值识别与判断标准,判断因素也不尽相同。促进困境企业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同时最大程度上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职工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是破产重整制度始终的追求。下列文章对实务中识别重整价值的必要性、可能性、识别的方法、判断的基本要素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供参考。
- 浅析企业重整价值识别的实务应对 [曾强,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 企业破产重整价值的识别和判断体系 [朱峰、胡子豪,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建立科学、规范的甄别、评估机制,防止重整程序的滥用 [石广利、王中华、王宇、姜荣坤,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预重整制度,又称庭外重组,根据联合国《破产法立法指南》,是指:债务人(破产企业)在进入法院的重整程序之前,提前与债权人、重组方等利害关系人就债务清理、营业调整、管理层变更、投资人权益调整等共同拟定重整计划草案,然后再将形成的重组草案带入由法院主导的重整程序由法院审查。与预重整制度相区别的是破产重整,即庭内重整,庭内重整指专门针对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具有维持价值及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一般指债权人或债务人),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调整和债务上的重组,以帮助企业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
近年来,我国各层级法院针对某些具有拯救价值或拯救可能性的企业,大力推进庭外重组与破产重整制度的有效结合,实现市场主体的有效救治,帮助企业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拯救机制。
但在庭外重组过程中,鉴于我国法律尚未对庭外重组制度进行明文规定,庭外重组制度对于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并无强制约束性,将使得人民法院、临时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等在庭外重组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类障碍。
以下文章为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结合多年来在破产重整、资产重组领域积累的经验,以预重整制度在实践中操作要点、难点及创新性为切入点,对预重整制度做出的专业解读,供参考。预重整制度:
- 预重整制度研究系列:预重整制度概述 [高峰、陈辉,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 预重整制度研究系列2:预重整制度比较研究 [高峰、叶甲生,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 预重整制度研究系列3:预重整制度的启动 [高峰、陈辉,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 预重整制度研究系列4:我国地方预重整政策文件比较分析 [高峰、叶甲生,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 关于预重整制度的思考和立法建议 [陈枫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重整程序中的管理人:
- 重整程序中管理人的选任、职责及履职风险应对(上) [谷景生、李刚,国浩律师事务所]
- 重整程序中管理人的选任、职责及履职风险应对(下) [谷景生、李刚,国浩律师事务所]
- 重整程序中管理人的履职风险及应对——基于债务人继续营业情况下的变动因素分析 [吴海鹏、陈志光,国浩律师事务所]
重整程序中的其他问题:
- 论重整程序中的债转股 [夏少林、鄂燕菲,国浩律师事务所]
- 破产重整程序中一物多融困境的解决 [叶燕燕、李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 认真对待重整企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 [陆登鸿、余泽维,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两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其中第二批的八个案件均为人民法院审理的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案件,为运用破产保护机制及破产重整、和解挽救濒危企业,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全面保护债权人、债务人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指引:
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第二批):
1.广东新港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和解案
2.江苏磐宇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案
3.浙江源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重整案
4.安顺市顺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5.山东万鑫轮胎有限公司重整案
6.江苏苏醇酒业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
7.四川西南医用设备有限公司执转破案
8.银京医疗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