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06]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对象和时间
2006年冬季接收退出现役的对象是: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为士官的义务兵;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为高一期的士官,以及因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役超过2年的士兵;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士官;因政治、身体等原因被安排提前退出现役的士兵,按有关规定执行。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服满第一次任命的士官服役年限后,必须服满高一期的士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军以上单位批准后可以提前退出现役。
退出现役时间和接收时间: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从2006年11月底开始离队,12月底基本离队完毕。转业士官由省级安置部门统一交接。
二、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的教育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要着眼于今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特点和维护稳定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退伍安置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坚持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宣传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退伍安置法律法规政策和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支持部队建设、巩固国防的重大意义,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高各行业、系统、用人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结合军队改革和建设的新形势,宣传军队优良传统,教育退役士兵服从大局,珍惜军人荣誉,保持军队光荣传统,拥护改革的自觉性;要宣传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体制下的用工制度和退伍安置改革政策,引导退役士兵正确认识安置就业的紧迫感,帮助他们树立市场就业观念;要加强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帮助他们树立自强自立精神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就业观,自觉服从政府安排,继续发扬革命传统,在新的岗位上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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