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新乡军分区关于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新乡军分区关于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06]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政府、人武部、有关部门要着眼于2007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特点和维护稳定的需要,加强退役士兵的思想教育。要把坚持讲大局、讲稳定作为退役士兵教育的重点,结合部队改革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宣传军队优良传统,以增强退役士兵珍惜军人荣誉,保持军队光荣传统,拥护政策的自觉性。帮助他们自强自立,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就业观念,积极自主创业,服从政府分配。要进一步宣传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对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高各行业、系统、用人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自觉性,营造拥军、爱国和支持退伍安置工作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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