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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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皖政[2017]59号),此文件已失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皖政[2006]125号

2006年12月31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徽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2020年远景展望》,制定本规划。

  一、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现状

  (一)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十五”期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总收入年均增长30%,2005年达到1213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3%。截至2005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660家,其中营业总收入10亿元以上的24家,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39家,上市高新技术企业30家;组织实施的国家和省级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400余项,火炬计划项目293项,高新技术产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347项。

  (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初步形成。

  “十五”期间,合肥、芜湖、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健康发展,营业总收入年均增长35%,2005年达到941亿元,成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龙头。合肥软件和生物医药、芜湖新材料、马鞍山新材料、铜陵电子材料、蚌埠玻璃新材料、淮南生物医药、亳州现代中药、无为特种电缆等13个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已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215亿元。全省共有科技企业孵化器24个,孵化面积41万平方米,2005年在孵企业749家,已毕业企业349家。

  (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实力不断增强。

  “十五”期间,全省共取得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2364项,授权专利7733件。建立了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一批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及2个国家大科学工程,7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87个国家和省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奇瑞汽车、丰原集团、科大讯飞等已成为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自主创新典型。

  (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日趋优化。

  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建立,企业已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各地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政策和资金引导,使人才、技术、资本不断向优势行业、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和产业基地集聚。“省校合作”、“省院共建”活动不断深化,促进了一大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百名科学家获得省政府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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