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二○○○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二○○○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1999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1999]1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0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鄂政发[1999]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抓紧做好我市2000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接收安置工作的首位,切实担负起管理教育职责。要采取召开欢迎会、座谈会、岗前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退役士兵认真学习《兵役法》,宣传国家安置政策,介绍家乡政治、经济形势,广泛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对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要着重进行择业观教育,帮助他们认清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的新形势,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就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和自立自强精神,自觉服从国家需要和组织分配。对回农村的退役士兵,县、乡政府及安置部门要妥善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鼓励他们艰苦创业、勤劳致富,为家乡两个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与才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兵役法》和国家退伍安置政策,大力宣扬退役士兵中的好人好事和接收安置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退伍安置工作的社会氛围。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