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级各部门,省属及驻泸企事业单位:
2003年冬季,我市接收退役士兵3391人,其中应作城镇安置的义务兵789人、转业士官112人。为做好2003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3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3]2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3]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当前安置工作改革不断深化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联系退役士兵的思想实际,深入宣传现行安置政策,促进退役士兵的择业观念转变。把坚持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作为退役士兵思想教育的落脚点,引导退役士兵自觉服从改革和当地建设的需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的问题。要满腔热情地为退役士兵服务,尤其要做好个人愿望未能实现、回城镇暂得不到安置和没有合适岗位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思想稳定工作,热情关心他们家庭生活困难等问题。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及时报道完成安置任务好的单位和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成功的典型,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今年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很重,城镇总体就业压力增大,退役士兵待分配期延长后的管理教育问题突出。对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继续全面推行安置就业、扶持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03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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