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做好2000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做好2000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民武装部:

  2000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今冬明春退出现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0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29号)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的对象和时间

  今冬接收安置退役的对象为:服现役满2年以上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部分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但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士官。因政治、身体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退伍义务兵连同复员士官接收工作从2000年11月底开始,到2001年1月底基本接收完毕;转业士官离队和接收时间等问题,待民政部、总参谋部下达通知后再行确定。

  二、做好退出现役士兵的运送工作

  地方和军队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退出现役士兵的接待、转运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队要严格按规定提前拟订出退役士兵始乘和中转计划,按计划严密组织实施。要加强对退役士兵的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铁路、交通、民航部门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关心爱护子弟兵,提供优质服务,切实保证退役士兵购票、托运行李、进站(港)和中转换乘客“四优先”,保证按计划落实车票和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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