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4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4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4年度,我市接收退役士兵3685人,其中市本级接收城镇籍(不含各县、市和双阳区)退役士兵1795人,转业士官380人。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军区《关于做好2003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04]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安置对象与安置时间

2003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对象为: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调整精简单位服现役未满规定年限的编余士兵。为调整士官队伍结构,可安排部分未满本期规定服役年限但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士官退出现役。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