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1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3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今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接收对象和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和《通知》规定,今冬接收退出现役的对象是: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役超过2年以上的。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服现役期满10年以上的士官。因政治、身体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退出现役时间和接收时间:退伍义务兵从2001年11月底开始离队,12月底基本离队完毕;复员士官与退伍义务兵同时离队。转业士官的接收时间等问题另行通知。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和召开会议等形式,宣传退伍安置政策法规和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支持部队建设、巩固国防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高各部门、各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政府和军分区、人武部要加强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帮助他们树立自强自立精神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就业观念,自觉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安排,教育他们继续发扬革命传统,在新的岗位上再立新功。

  三、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