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治理“餐桌污染”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治理“餐桌污染”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闽政[2016]48号),此文件已失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研究同意,现将省经贸委制订的《关于加强治理“餐桌污染”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治理“餐桌污染”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

(省经贸委)

治理“餐桌污染”执法工作是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保障,对于打击食品卫生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治理“餐桌污染”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不懈地抓好治理“餐桌污染”执法工作,有效查处食品卫生违法案件,推进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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