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我市2004年兵役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的时间和对象
今年兵役登记工作从9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兵役登记的对象为200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
二、兵役登记的有关准备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发布兵役登记通告,明确登记时间、地点、人员和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武部要通过户籍管理部门,摸清本辖区内当年年满18 周岁的男性公民的底数,并将适龄人员通知村委会(居委会),由村委会(居委会)通知本人做好兵役登记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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