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市属及驻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我市2002年冬季共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1663人,其中城镇退役义务兵683人,农村义务兵864人,转业士官116人。2002年冬季退役属市本级(含岳塘、雨湖区,下同)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434人(其中转业士官54人),加上往年未安置的48人,2003年市本级需安置的有482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2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做好2002年冬季退出现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3]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力度。坚持按系统、按职工比例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和“谁家的孩子谁家抱”的办法,确保城镇退役士兵的第一次就业。凡驻我市境内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不论隶属关系,都要承担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凡退役士兵的父母有工作单位的,由退伍安置部门分配到其父母所在单位进行安置;转业士官的配偶所在系统有安置能力的,原则上应予接收安置;父母不在同一单位的退役士兵,可以在父母所在单位选择一单位安置,父母所在单位不得以已有子女在本单位而拒绝接受退伍回来的子女;如父母或配偶单位确已停产,由所接收的系统进行调整安置;个别确实调整安置不了的转业士官,由退伍安置部门列入统分计划。本着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由退伍安置部门根据今年的安置任务和单位的职工人数、用工需求、经济效益的实际情况,对退役士兵的父母和转业士官配偶无工作单位的,以及少数需调整安置的,实行指令性分配、强制性安置。①指令性统分比例是(不含子弟):企业职工人数在千人以上的按2‰的比例统分安置;一千人以下的统分安置2-3人。大中型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亦应履行国防义务,接收政府退伍安置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安置任务,接收人员有困难的按下达计划指标缴纳安置有偿转移资金。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包干安置内部退役子弟,有接收能力的还应承担指令性统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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