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加强管理,从严把关。
二、1995年不再批准下列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开工,不列入年度计划:
(一)别墅性质的高档住宅和度假村;
(二)单位面积(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设计造价高于本市一般民用住宅(按2000元计算)、办公楼(按4000元计算)一倍以上的公寓、写字楼项目;
(三)建筑标准四星级(或相当于四星级)及以上的宾馆、饭店。
三、严格禁止新建高尔夫球场、仿古城、游乐宫等项目。
四、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项目。
(一)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开工,一律由国家计委审批。已报到市计委、市建委尚未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请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重新向国家计委申报。
(二)本市所属单位开发建设的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凡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其项目的立项和开工由市计委审核后,报国家计委审批;其余按规定执行。
(三)对于符合规定,可以继续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一次复查,特别是要加强规划的可行性研究,并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
五、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房地开发建设项目的管理。
......
现将《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加强管理,从严把关。
二、1995年不再批准下列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开工,不列入年度计划:
(一)别墅性质的高档住宅和度假村;
(二)单位面积(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设计造价高于本市一般民用住宅(按2000元计算)、办公楼(按4000元计算)一倍以上的公寓、写字楼项目;
(三)建筑标准四星级(或相当于四星级)及以上的宾馆、饭店。
三、严格禁止新建高尔夫球场、仿古城、游乐宫等项目。
四、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项目。
(一)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开工,一律由国家计委审批。已报到市计委、市建委尚未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请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重新向国家计委申报。
(二)本市所属单位开发建设的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凡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其项目的立项和开工由市计委审核后,报国家计委审批;其余按规定执行。
(三)对于符合规定,可以继续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一次复查,特别是要加强规划的可行性研究,并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
五、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房地开发建设项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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