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邀请领导同志出席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邀请领导同志出席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京政发[2017]13号 ),此文件已失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邀请领导同志出席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

京政发[2000]34号

2000年11月28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近年来,市政府多次要求精简会议、文件和邀请领导同志出席活动,并采取积极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各类会议、文件和邀请领导同志出席活动仍然过多,不利于领导干部集中精力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影响了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和政府形象。最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国发[2000]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认真解决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邀请领导同志出席活

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精简会议,提高会议质量

(一)市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召开各类会议,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对于既无明确目的又无实质性内容的会议,或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可以深入基层解决的问题,就不要开会;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就合并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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