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军分区关于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军分区关于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武部,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1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3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01]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对象和时间

根据有关规定,2001年冬季我市接收退出现役的对象是: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役超过2年以上的;服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服现役期满10年以上的士官。因政治、身体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退出现役时间和接收时间:退伍义务兵从2001年11月底开始离队,12月底基本离队完毕;复员士官与退伍义务兵同时离队。转业士官的接收时间另行通知。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和召开会议、举办报告会、走访慰问等多种形式,宣传退伍安置政策法规和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对支持部队建设、巩固国防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高各部门、各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自觉性。各级政府和人武部要密切配合,加强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确保他们过好党(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严防事故发生。要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形势,树立自强、自立精神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择业观,顾大局、讲奉献、守纪律,自觉服从当地政府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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