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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京政发[2017]13号 ),此文件已失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
京政发[2005]2号
2005年3月8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2005年市政府折子工程》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抓紧组织实施,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005年市政府折子工程
一、主要调控目标
1.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3%。
牵头领导:翟鸿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以内。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以内。
牵头领导:张茅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4.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
牵头领导:张茅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二、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
5.严格遵循安全、质量、功能、工期和成本“五统一”原则,按照“2008”工程建设综合计划安排,按计划开工新建场馆和国家会议中心、奥运村、记者村等相关设施,适时启动改扩建 项目,抓紧落实临时场馆建设方案。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2008”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国土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6.加快安立路、白庙村路、惠新西街立交、左安东路等奥运场馆周边道路建设。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路政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7.加快奥运场馆及周边地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2008”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8.启动奥林匹克中心区广场、水系、绿地等景观工程。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2008”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建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9.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廉洁办奥运”,加强监督、审计工作。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2008”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0.加快建设地铁5号线、4号线、10号线一期(含奥运支线)工程,开工建设机场轨道交通线。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刘永富、市交通委赵文芝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路政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建设机场北线、京承高速公路二期等高速公路,莲花池西路、通惠河北路等城市快速路,朝阳路一期、玉泉路二期等城市主干路。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路政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继续改善城市道路微循环系统,推进回龙观、天通苑等8个重点地区的道路及公共客运系统建设,做好五环路内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工作,完成南中轴路大容量快速公共交通建设。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路政局、市运输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3.促进能源供应结构调整,重点抓好陕京天然气二线市内配套工程、热力管网公主坟和车公庄西延工程,发展天然气用户12万户、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协办单位:市燃气集团、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热力集团、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4.加快5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40公里城市河段治理任务。
牵头领导:牛有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焦志忠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国土局、相关区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5.开工建设南水北调重点控制性工程,完成西四环暗涵58公里建设任务。
牵头领导:牛有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南水北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焦志忠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6.城近郊建成区、郊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4%和40%。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规划委陈刚、相关区县政府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城八区、郊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70%和40%。
牵头领导:牛有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焦志忠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排水集团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制定实施第十一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继续削减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2000台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淘汰3800辆老旧柴油公交车,按照欧Ⅲ排放标准更新2万辆出租车,加强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巩固治理成果,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3%。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9.结合城市防灾避险设施建设和节水、集水的需要,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和园林景观道路等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城八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5%。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局王仁凯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0.认真落实《北京市城市环境建设规划》,从城市中心逐步向外围推进,确保2007年完成环境建设各项任务。今年重点整治三环路以内及奥运场馆周边69个“城中村”。整顿309处街区户外广告,在100条重点大街开展创建“六无”示范活动。统一 规划主要大街临街建筑墙体清洁工作。改造、新建标准公厕700 座。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国土局、相关区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1.完成272个直管公房小区的整治改造。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刘永富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2.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建立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制,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编办李超钢、市政府法制办周继东
协办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3.强化日常监管,夯实基层管理,综合治理黑车、游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下大力气排查“脏、乱、差、险”等管理盲点,维护管理好各类市政设施。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4.从方便市民出发,做好各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修订《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制定《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管理规定》。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陈刚、市建委刘永富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5.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法规宣传教育,培养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
协办单位:市交通委、市运输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6.理顺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提高流动人口登记率。加强对外地进京上访人员接济管理工作。加大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力度。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市民政局赵义 协办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7.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复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要求,完成教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医疗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等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中心城和新城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加紧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明确建设时序和近期建设重点。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陈刚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教委、市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8.从管理体制、机制上研究控制人口规模的方式和手段。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市人口计生委邓行舟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9.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上,依托专项规划,进一步落实各区县的功能定位,探索制定新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指导。
牵头领导:张茅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市统计局崔述强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0.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坚决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86号),充分利用卫星查违现代科技手段,联合建设、国土、城管、园林等部门共同实施规划监督;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采取措施彻底改变以罚代拆、以罚代管的状况。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陈刚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三、经济发展
31.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的合理规模,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重外延轻内涵、重增量轻存量、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重引资轻服务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牵头领导:张茅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2.加强以自主创新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全面完成“五年上台阶”各项任务,进一步发挥中关村科技园区综合改革和创新示范的作用。 牵头领导:范伯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关村管委会戴卫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工业促进局、市知识产权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3.完善智力要素参与分配的企业产权激励机制,推进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和院所转制企业的产权改革和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抓紧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牵头领导:张茅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协办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委、市国资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4.巩固软件设计产业的国内软件领先地位,加快全市软件产业基地特别是中关村软件园建设,整合软件产业各类资源,促进相关产业联盟,提升全市软件产业整体水平。
牵头领导:范伯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马林、中关村管委会戴卫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5.加速北方微电子产业基地建设,加快以中芯国际为龙头的设计、制造、装备、材料的集成电路产业链的建设和发展。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程连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鲁勇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6.促进制造业集群化、集约化发展,加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产业基地建设。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鲁勇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7.制定北京工业开发区发展指导意见,推动新增和搬迁改造的工业项目按产业类别向开发区集中,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牵头领导:张茅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市工业促进局程连元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8.抓好支柱产业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汽车、电子等产业群和产业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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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京政发[2017]13号 ),此文件已失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
京政发[2005]2号
2005年3月8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2005年市政府折子工程》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抓紧组织实施,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005年市政府折子工程
一、主要调控目标
1.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3%。
牵头领导:翟鸿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以内。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以内。
牵头领导:张茅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4.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
牵头领导:张茅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5年12月底
二、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
5.严格遵循安全、质量、功能、工期和成本“五统一”原则,按照“2008”工程建设综合计划安排,按计划开工新建场馆和国家会议中心、奥运村、记者村等相关设施,适时启动改扩建 项目,抓紧落实临时场馆建设方案。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2008”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国土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6.加快安立路、白庙村路、惠新西街立交、左安东路等奥运场馆周边道路建设。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路政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7.加快奥运场馆及周边地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2008”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8.启动奥林匹克中心区广场、水系、绿地等景观工程。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2008”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建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9.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廉洁办奥运”,加强监督、审计工作。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2008”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0.加快建设地铁5号线、4号线、10号线一期(含奥运支线)工程,开工建设机场轨道交通线。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刘永富、市交通委赵文芝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路政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1.建设机场北线、京承高速公路二期等高速公路,莲花池西路、通惠河北路等城市快速路,朝阳路一期、玉泉路二期等城市主干路。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路政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2.继续改善城市道路微循环系统,推进回龙观、天通苑等8个重点地区的道路及公共客运系统建设,做好五环路内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工作,完成南中轴路大容量快速公共交通建设。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路政局、市运输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3.促进能源供应结构调整,重点抓好陕京天然气二线市内配套工程、热力管网公主坟和车公庄西延工程,发展天然气用户12万户、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协办单位:市燃气集团、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热力集团、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4.加快5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40公里城市河段治理任务。
牵头领导:牛有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焦志忠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国土局、相关区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5.开工建设南水北调重点控制性工程,完成西四环暗涵58公里建设任务。
牵头领导:牛有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南水北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焦志忠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6.城近郊建成区、郊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4%和40%。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规划委陈刚、相关区县政府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7.城八区、郊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70%和40%。
牵头领导:牛有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焦志忠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排水集团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8.制定实施第十一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继续削减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2000台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淘汰3800辆老旧柴油公交车,按照欧Ⅲ排放标准更新2万辆出租车,加强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巩固治理成果,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3%。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19.结合城市防灾避险设施建设和节水、集水的需要,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和园林景观道路等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城八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5%。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局王仁凯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0.认真落实《北京市城市环境建设规划》,从城市中心逐步向外围推进,确保2007年完成环境建设各项任务。今年重点整治三环路以内及奥运场馆周边69个“城中村”。整顿309处街区户外广告,在100条重点大街开展创建“六无”示范活动。统一 规划主要大街临街建筑墙体清洁工作。改造、新建标准公厕700 座。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国土局、相关区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1.完成272个直管公房小区的整治改造。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刘永富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2.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建立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制,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编办李超钢、市政府法制办周继东
协办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3.强化日常监管,夯实基层管理,综合治理黑车、游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下大力气排查“脏、乱、差、险”等管理盲点,维护管理好各类市政设施。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赵文芝、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4.从方便市民出发,做好各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修订《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制定《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管理规定》。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陈刚、市建委刘永富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5.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法规宣传教育,培养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
协办单位:市交通委、市运输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6.理顺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提高流动人口登记率。加强对外地进京上访人员接济管理工作。加大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力度。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市民政局赵义 协办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7.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复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要求,完成教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医疗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等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中心城和新城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加紧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明确建设时序和近期建设重点。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陈刚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教委、市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8.从管理体制、机制上研究控制人口规模的方式和手段。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市人口计生委邓行舟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29.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上,依托专项规划,进一步落实各区县的功能定位,探索制定新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指导。
牵头领导:张茅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市统计局崔述强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0.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坚决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86号),充分利用卫星查违现代科技手段,联合建设、国土、城管、园林等部门共同实施规划监督;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采取措施彻底改变以罚代拆、以罚代管的状况。
牵头领导:刘志华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陈刚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三、经济发展
31.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的合理规模,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重外延轻内涵、重增量轻存量、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重引资轻服务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牵头领导:张茅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2.加强以自主创新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全面完成“五年上台阶”各项任务,进一步发挥中关村科技园区综合改革和创新示范的作用。 牵头领导:范伯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关村管委会戴卫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工业促进局、市知识产权局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3.完善智力要素参与分配的企业产权激励机制,推进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和院所转制企业的产权改革和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抓紧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牵头领导:张茅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协办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委、市国资委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4.巩固软件设计产业的国内软件领先地位,加快全市软件产业基地特别是中关村软件园建设,整合软件产业各类资源,促进相关产业联盟,提升全市软件产业整体水平。
牵头领导:范伯元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科委马林、中关村管委会戴卫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5.加速北方微电子产业基地建设,加快以中芯国际为龙头的设计、制造、装备、材料的集成电路产业链的建设和发展。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程连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鲁勇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6.促进制造业集群化、集约化发展,加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产业基地建设。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鲁勇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7.制定北京工业开发区发展指导意见,推动新增和搬迁改造的工业项目按产业类别向开发区集中,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牵头领导:张茅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市工业促进局程连元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
38.抓好支柱产业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汽车、电子等产业群和产业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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