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精神。在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经过军队和地方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大多数随军家属得到了妥善安置,对稳定部队的干部队伍,促进军队和国防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和就业制度的改革,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在总结一些地方经验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做好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检查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落实情况。省军区系统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驻军,把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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