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题注] (2001年4月6日发布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将本文废止)


  为加强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的管理工作,使之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我们制定了《关于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流动调配司,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关于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以下简称资助经费)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一九七八年以来出国留学已回国或即将回国受聘在非教育系统工作的留学人员。

  第三条 资助经费分为以下四类:
  一、A类――项目(课题)资助经费。
  二、B类――小额资助经费。
  三、C类――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
  四、D类――开办工作资助经费。

  第二章 资助经费的申请、审批
  第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留学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