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商网注]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40号),此文件第二十二条的《行政复议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湖北省最低工资暂行规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74号
1995年5月2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全省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
第五条 本省最低工资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按区域分别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各地、市、州及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劳动行政部门应商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意见,经当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同意后,连同有关依据及详细说明,报省劳动行政部门。
......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40号),此文件第二十二条的《行政复议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湖北省最低工资暂行规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74号
1995年5月2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全省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
第五条 本省最低工资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按区域分别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各地、市、州及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劳动行政部门应商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意见,经当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同意后,连同有关依据及详细说明,报省劳动行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