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防教育条例

湖北省国防教育条例
  

[题注] (1994年5月12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994年5月12日公布施行)


[律商网注]
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0号),此文件已被修订。

湖北省国防教育条例

1994年5月12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三章 组织领导和职责
  第四章 教员、教材、设施和经费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全体公民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有关国防观念、国防法律法规知识、国防知识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公民履行保卫祖国和其他国防义务的自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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