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奖励办法

青岛市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奖励办法
  
[律商网注]
根据《关于废止67件政府规章和宣布失效17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62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青岛市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奖励办法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2001年11月20日

  第一条 为鼓励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开发、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