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1997年修订)

辽宁省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1997年修订)
  

[题注] (1991年3月2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1991]26号文发布, 1997年12月26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87号修订, 2002年3月18日发布的《关于修改〈辽宁省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的决定》将本文修正)


[律商网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05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辽宁省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1997年修订)

辽宁人民政府令第87号

1997年12月2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采用国际标准的单位。

  第三条 采用国际标准应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讲求经济效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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