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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无照经营出租汽车的暂行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无照经营出租汽车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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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秩序, 保护乘客合法权益, 取缔无照经营客运出租汽车的非法活动, 特作如下规定: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客运出租汽车业务, 必须按照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的规定, 取得主管机关核发的运营证照和营业执照后, 方可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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